多选题 2007年9月15日,张某与孙某订立一个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于两个月内将驴款付给孙某,所有权在自驴款付清之前属于孙某,付清之后起转移给张某。关于所有权保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如果张某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付款义务,孙某可以解除该合同
  • B.双方当事人所有权保留的条款排除了因交付转移所有权的规则,即交付后所有权仍没有发生转移
  • C.张某在付清款前又将该驴卖给他人的,孙某可以要求该第三人返还,不管第三人是否善意
  • D.在张某拒绝支付剩余驴款时,孙某可以将驴子取回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36条第2款规定:“在本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下,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结合本案案情,对应该法律规定,可得知ABD正确,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