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过生日,其男友张某遂向某花店订了一束玫瑰花,要求花店于3月1日直接将花送到王某的住处,交给王某,张某也交付了价款。3月1日由于花店的过失,花店未能将约定的一束玫瑰花送给王某。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二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此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本条确定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债务人未向第二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而第三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