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于某歌舞团的演员受其他公司邀请参与演出获得的报酬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属于( )所得项目。
若受本公司邀约参与演出所获的报酬则按“工资、 薪金”纳税, 若非本公司邀约参与演出所获报酬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