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
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
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
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
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