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环保局根据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的某造纸厂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治理。造纸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且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征收了2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撇诉。
多选题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否经法院准许?
- A.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会减少法院压力,提高审判效率
- B.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
- C.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
- D.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违反法律满足原告的不合理要求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撤诉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A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CD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多选题
如果原告不撤诉,并且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 B.审理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
- C.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决定
- D.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和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并审理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合并审理
[解析] 《行诉解释》第50条第1款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第2款规定,“原告或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动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因此,C项表述赋予了法院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忽视了法律的限制,是错误的;ABD项均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多选题
个体户张某开了一家杂货店,某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所卖的货物中有不少过期食品和伪劣产品,因而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和伪劣产品、没收张某的营业执照,并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张某不服,向其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对张某罚款1000元,对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张某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判决将罚款降到800元,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对于本案中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应当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
- B.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直接变更罚款数额,本案中法院将罚款数额降低的行为是违法的
- C.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的罚款数额明显失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但不得增加罚款数额
- D.人民法院认为罚款明显不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而且对其他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明显不当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变更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解析] 依《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3)项的规定,A项没有法律依据,不选。依《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体行政行为系行政处罚行为,对非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变更;二是行政处罚有显失公正的情况。《行诉解释》第55条对诉讼不加重行政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对法院判决变更处罚权加以必要的限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因此B项错误,CD项正确。
多选题
某地工商局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个体户陈某所卖干货中有价值2000元左右的假调味品,因而作出没收假干货、没收陈某的营业执照,并对陈某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陈某不服,向其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对陈某罚款3000元,对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陈某对该复议决定不服,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判决将罚款降到1500元,并决定维持其他处罚决定。对于本案中的行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对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应当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
- B.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直接变更罚款数额,本案中法院将罚款数额降低的行为是违法的
- C.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的罚款数额明显失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但对其他处罚决定不得直接变更
- D.人民法院认为罚款明显不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而且对其他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明显不当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变更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解析] A项表述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是错误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因此人民法院认为包括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可以直接判决变更,故B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D项则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多选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和处理,被告的确认,一般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选项B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错误。《行诉解释》第53条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故选项D正确。
多选题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3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
-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合并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案中,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如果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属于第(1)种情形,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决定合并审理。选项A正确。《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选项B正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形:(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但如果当事人对于这三类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没有主动组织听证的义务。当事人对于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有权要求听证,对于暂扣许可证的无权提出听证要求,因此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24条确定了行政处罚法上“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两次以上是指次数时间先后上的重复,不能一罚再罚,而不是指多种行政处罚种类不能并科。因此,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多个处罚主体根据不同法律规范所作出的不属于同一类的行政处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选项D错误。
多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 B.人民法院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应采取裁定的形式
-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
- 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裁定
[解析] 《行诉解释》第63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本题中,C项驳回起诉和D项不予受理都应适用裁定。只有AB项符合规定。
多选题
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 B.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
- C.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二审判决,再审判决
[解析] 《行诉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ABC项正确。同时,《行诉解释》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也正确。
多选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
- B.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
- C.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
-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不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但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二审判决,再审判决
[解析] AB项符合《行诉解释》第79条的规定,是正确的;而C项表述中的“指令二审法院审理”错误,应为“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行诉解释》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也不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故也是错误的。
多选题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
- 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 C.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其按规定予以处理
- D.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措施
[解析] 依《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A、B、D项均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C项中的错误在于不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而应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故C项是错误的。
多选题
某市造纸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造纸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其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故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市环境保护局应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 B.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造纸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C.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造纸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
- 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
[解析] 《行诉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根据《行政强制法》,应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新法优于旧法,故A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诉解释》第89条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5条,C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7、58条,D项错误。
多选题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认定其为非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并予以公告。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
- 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C.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市建设委员会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D.法律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强制执行权,某市建设委员会可以选择自行强制执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87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但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法律对此事项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选项AC正确,BD错误。
多选题
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2010年11月21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1月27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2010年12月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2月1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李某证据不足,宣告李某无罪。李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则:
- A.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 B.赔偿义务机关为西城区公安分局和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 C.应当适用新《国家赔偿法》
- D.应当适用旧《国家赔偿法》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侵权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但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国家赔偿法》,故选项C正确。
多选题
对下列有关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对错判管制刑罚的,不管情形如何,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 B.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 C.因公民自伤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 D.民事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19、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2、4条。
多选题
2008年2月3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3月1日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交付执行。2011年2月2日张某被释放。2011年3月23日,某市中级法院改判张某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中级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B.对张某的赔偿,属于2010年12月1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属于在此之后的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
- C.如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D.如张某认为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司法赔偿义务机关,金钱赔偿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1、24、3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多选题
属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A.某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中,对有小偷小摸行为的王某以暴力殴打,致使王某身体造成重伤
- B.某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因为邻里纠纷将邻居赵某打伤
- C.人民警察李明在使用枪支时,未首先对天鸣枪警告,直接向逃跑的聚众赌博的人开枪,造成多人受伤
- D.某治安联防队员发现李某正在行窃,遂大喊一声,李某猛一转身便跑,不料撞在电线杆上,头部撞成轻伤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赔偿范围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B项属于第一种情形,D项属于第二种情形,因此,应选BD。A项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殴打行为,C项属于行政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行为,均在赔偿责任范围之中。
多选题
某市税务局局长张某于某日(星期日)驾驶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回乡下探母,途中不慎将在公路边正常行走的王某撞成重伤。同年5月14日,王某以肇事人员系某市税务局负责人,且肇事车辆为税务局公务用车为由,以某市税务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10万元。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考虑职责因素,张某的行为是公务行为,应由税务局给予赔偿
- B.张某的驾车撞人行为有重大过失,国家赔偿后,应向张某追偿
- C.张某的驾车行为系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
- D.王某应对张某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赔偿范围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
王富贵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红花草,乡派出所以王富贵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天。王富贵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富贵不能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 B.王富贵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 C.王富贵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
- D.王富贵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不正确。
多选题
田某为未成年人,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因其有悔罪表现,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验期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田某被羁押2个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 B.应给予田某赔偿
- C.不应给予田某赔偿
- D.应给予田某补偿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出现特定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情形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多选题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处理程序
[解析] 本题中出现的情形为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应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即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A错误。选项B、C考查的是司法赔偿诉讼的程序与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而对于这两点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均改变了此前的规则。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此前的刑事赔偿的确认程序,即赔偿请求人无需申请确认相关行为违法而可以直接申请国家赔偿,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明确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明确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就国家赔偿事宜与赔偿请求人进行协商,而协商的内容包括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多选题
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本题中出现的情形是,一审法院判决有罪,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此种情形符合《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的最后一种情形,故区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选项A、B的说法是错误的,而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D则涉及另一种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此种情形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时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的规定,检察院应为赔偿义务机关。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受理的案件?
- A.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侦查一起抢劫案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讯逼供,造成王某重伤。王某依法申请赔偿,对赔偿决定不服,又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市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B.检察机关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中,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的一辆汽车扣押,后赵某被排除嫌疑。赵某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赔偿和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但是,上级机关逾期不予答复,赵某遂向上级检察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C.张某在再审中被改判无罪,于是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一审法院申请赔偿,一审法院逾期不予赔偿,于是,张某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D.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杨某申请赔偿,但是觉得法院赔偿得太少,于是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多选题
甲公司申请县法院强制被告乙公司履行欠款200万元的判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案外人丙公司的财物扣押,并因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物灭失。丙公司请求法院赔偿。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丙公司申请赔偿,应先要求有关机关确认法院的执行措施违法
- B.因无法执行回转,应给予丙公司国家赔偿
- C.因执行由甲公司提出,应由甲公司赔偿
- D.县法院应自收到丙公司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解析]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丙公司的损失由法院原因造成,且无法执行回转,根据《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给予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多选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 A.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 B.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
- C.对赔偿方式有争议的
- D.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
[解析] 根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
劳模万某在公共汽车上阻拦一伙人殴打乘务员,公安机关错将其当作滋事者处以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应对万某如何进行赔偿?
- A.按日支付赔偿金
- B.恢复名誉
- C.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的方式
[解析]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多选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A.某乡政府工作人员殴打村民造成其身体伤残
- B.某工商管理局吊销一企业的营业执照造成该企业重大损失
- C.甲被实施逮捕措施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 D.派出所民警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乙死亡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国家赔偿的方式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5条。
多选题
甲某为一饭店经理,月工资2000元,奖金5000元。某公安局民警在执行职务中误将甲某致伤花费医疗费1500元,甲某并因伤未上班1个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赔偿甲某(当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0元人民币):
- A.所花费的医疗费1500元
- B.当月工资2000元
- C.当月奖金5000元
- D.误工所减少的收入2400元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多选题
出租车司机王某被公安交警以出租营运手续不全为由罚款1000元,并将车辆暂扣。王某当场缴纳罚款。后交警支队提出只要王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即可将车辆归还,恢复营运。王某认为极不合理而拒交,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交警支队的罚款和扣车决定。王某的出租车被扣3个月。对于王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
- A.返还出租车
- B.返还3000元保证金
- C.赔偿被扣期间的经营出租车的损失
- D.退还罚款1000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 注意《国家赔偿法》第36条的规定,对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