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不包括(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第十条,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 掌握强制性标准; 工程项目的规划、 勘察、 设计、施工、 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 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工程项目的安全、 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工程中采用的导则、 指南、 手册、 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