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合伙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乙准备将其财产份额向戊转让,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1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