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企业(母公司)不是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接受服务企业(子公司)没有结算义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1)结算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按现金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2)接受服务企业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按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量原则确认资本公积)
(3)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编制如下抵消分录
借:资本公积
管理费用等(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抵消后合并报表中有“管理费用等”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相当于集团内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