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现年35岁,2004年药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到某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2010年经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2011年,碍于情面利用自己的证件替亲戚李某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担任药店负责人,但不参与实际经营。 2013年因为酒后驾车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一个月。2015年3月该药店因故意销售假药“ 筋骨丹”300瓶和“ 喘立消丸”400瓶,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货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关于药店销售假药,余某对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