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公司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无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问题。《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本题中丙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逼迫丁为甲提供担保,符合胁迫的构成要件,选项A错误。丙非为保证合同当事人,因第三人实施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无论合同相对人是否知道胁迫的事实,受害人均享有撤销权。故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