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创建公营新闻机构、改造私营新闻机构的基本过程。
公营新闻机构的创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立即大量创建具有社会主义性的公营新闻机构,同时对私 营新闻机构通过公私合营等手段进行改造,同时要求新闻工作者不断改进新闻工作,以适应新 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
新中国成立甫始,党和人民政府迅即对在革命战争中发展起来的党的新闻事业进行调整与 充实,建立起一个以北京为中心,遍布全国各地的公营新闻事业网,包括:以《人民日报》为中心、 以党报为主体的公营报刊网,以新华通讯社为主体的国家通讯社网和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中 心的国营人民广播电台网。
(2)私营新闻机构的改造
对于这些私营新闻机构,党和政府最初根据公私兼顾的政策,在经济上予以扶持。对于私 营新闻机构的宣传报道活动,实行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对新闻言论不实行事前检查的办法,而 是采取团结教育的方式,帮助它们改进宣传报道内容,但不得反对或者损害人民的利益。
由于私营报纸自身发展遇到了许多困难,党和政府采取合并改组、公私合营等措施,对私营 报纸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3年,私营报纸的公私合营工作全面完成。此后,人民政府又逐 渐退还私股,进一步将公私合营报纸改造成公营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