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7%,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17年12月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请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要求写出明细账户)
用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500 000元。
借:短期借款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从甲工厂赊购A材料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材料尚未运抵企业。
借:在途物资——A 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应付账款——甲工厂 58 500
向乙公司销售B材料6000元,增值税1020元,款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7 0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
结转管理费用500000元,销售费用200000元,财务费用20 000元。
借:本年利润 720 000
贷:管理费用 500 000
销售费用 200 000
财务费用 20 000
收到包装物押金2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 000
以银行存款支付固定资产报废的清理费用3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出租商标权,本月应摊销成本2000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2 000
贷:累计摊销 2 000
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000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