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下列会导致乙对甲的债务消灭的是{{U}} {{/U}}。
  • A.乙以其自有财产向甲支付1万元
  • B.乙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向甲支付1万元
  • C.甲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执行时由于某种原因未能通知全部合伙人
  • D.乙将其债务与合伙企业对甲的债权相抵销
  • E.甲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