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不应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
随同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
支付的加工费
支付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支付的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支付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予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存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