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投保人甲以其配偶乙为被保险人于2010年6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乙指定丙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收益份额为7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受益人,收益份额为8万元。乙于保险合同订立后宣布解除该保险合同。2010年8月15日,乙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若丙与乙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无法区分死亡的先后顺序,乙的继承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万元。无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内容属于第十章,考查共同灾难条款。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指定受益人先死。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给付法定继承人。所以乙的继承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20万元,因此选择A。(知识点:共同灾难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