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系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刘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机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
   A.刘某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计算机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
   C.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由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D.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第五项和第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