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高某从某银行贷款100万元,由甲、乙二公司共同担保。在合同书中甲、乙均写明:“如果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某高,仍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后高某无力还款,由于高某和乙一直经营不善,某银行就直接要甲代高某还本付息。甲提出,应先找高某还债,即使高某不能还也应列乙为被告。甲、乙之间还曾订立协议,协议写明:如果高某不能还款,双方各分担50%,并且原合同书中的“代为履行”只限于本金,不含利息,不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 A.某银行可以将高某、甲、乙共同列为被告
- B.某银行可以选择将高某、甲、乙中的任何一人作为被告,请求其偿还债务
- C.某银行只有在诉请强制执行高某财产仍不能清偿时,才可以要求甲、乙代为清偿,而甲、乙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责任包括本金和利息,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 D.甲、乙代为履行的范围不包括利息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