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注意A项并不属于《物权法》第28条所规定的依据裁判文书直接取得所有权的情况。因此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所有权。
《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故B项依题意不当选。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可知,C、D项属于《物权法》上的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的所有权,自然不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