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这意味着法律事实不仅是客观事实,而且还是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还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2)法律事实的分类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①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事件是否由人们的行为而引起可以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其出现在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②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它与事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因。因此,当事人既无故意又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某种法律后果的活动,在法律上不被视为行为,而被归入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