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明确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作为依据来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学制是( )。
壬寅学制
癸卯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
壬戌学制
192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以大总统令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为区别“壬子癸丑学制”,称“壬戌学制”。“壬戌学制”采用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的六三三分段法,明确了以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作为划分学校教育阶段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