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办公综合楼工程合同价款为1500万元,工程价款按季度动态结算。合同原始报价目期为2016年3月份,开工日期为4月1日,预计年末完工,各季度的人工、材料价格指数等资料见表1。各季度产值见表2。
表1 各季度的人工、材料价格指数
项目 人工费/
材料费/元 不可调
值费
钢材 水泥 集料 木材
比例/% 28 18 13 7 9 4 6 15
第一季度 100 100 102 95 100 95 94
第二季度 105 102 104 98 102 106 101
第三季度 106 102 105 99 103 104 104
第四季度 106 103 105 101 103 106 101
表2 各季度产值
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产值/万元 430 580 490
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20%的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最后两个季度结算时均摊抵扣。
(2)业主自第二季度起,每季度从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另外,未调值前工程实际情况记录如下:
(1)第二季度业主提供部分材料,总计32万元。
(2)4月份由于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未提供所需的工程图样导致工期拖延,使承包商费用损失2万元,工期拖延2天。而且在基础开挖过程中,因工程遭遇飕风袭击,导致承包商费用损失3万元,工期延误7天。
(3)5月份业主为减少工期延误,令工程师发布加速施工命令,双方协商加速施工款项在本季度结算,提前完工1天,奖励2000元,结果承包商加速施工使工程按原定计划完成了第二季度任务。
(4)8月份由于施工中采用的水泥强度未达到等级要求,工程师要求返工,使承包商费用增加6万元,工期延长3天。
(5)11月份工程师对合格工程要求拆除予以检查,导致承包商工期延长2天,费用损失1万元。
[问题]
问答题 承包商对施工中发生的上述事项可索赔工期几天?总费用为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承包商对施工中发生的事项可要求如下索赔:
(1)对于4月份由于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未提供所需工程图样导致的工期拖延和费用损失,施工单位可索赔工期2天,费用2万元。另外,基础开挖过程中遭遇飓风袭击为不可抗力因素,属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共同风险,因此施工单位只能索赔工期7天。
(2)8月份由于施工中采用的水泥强度未达到等级要求,属承包商的责任,不能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
(3)对于11月份工程师对合格工程要求拆除予以检查导致的承包商的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商可以要求索赔,索赔工期2天,费用1万元。
因此,总索赔工期=2+7+2=11(天),总索赔费用=2+1=3(万元)。
问答题 若各索赔事项在各季度及时得到解决,请协助工程师进行第二,第三,第四季度的工程价款结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工程预付款=1500×20%=300(万元)。
每季度应支付的工程结算价款:
第二季度应支付的工程结算价款=[430×(0.15+105/100×28%+102/100×18%+104/102×13%+98/95×7%+102/100×9%+106/95×4%+101/94×6%)+2]×(1-3%)-32+0.2×(2+7)=402.71(万元)。
第三季度应支付的工程结算价款=[580×(0.15+106/100×28%+102/100×18%+105/102×13%+99/95×7%+103/100×9%+104/95×4%+104/94×6%)]×(1-3%)-300/2=435.13(万元)。
第四季度应支付的工程结算价款=[490×(0.15+106/100×28%+103/100×18%+105/102×13%+101/95×7%+103/100×9%+106/95×4%+101/94×6%)+1]×(1-3%)-300/2=346.35(万元)。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人工程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包括:(1)索赔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人的原因发生的;(3)承包人已经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是非承包商责任可以索赔,如果是承包商自身责任不可以索赔,不可抗力按不可抗力风险分担原则处理。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