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广告费支出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因按照税法的规定,该类支出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标准限制,根据当期甲公司销售收入15%计算,当期可予税前扣除1500万元(10000×15%),当期末予税前扣除的1000万元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其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