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期间不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 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 不收学费、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