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请问:
问答题
这两条法规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两条法规是关于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法律上的“能力”是指一种在法律上的资格和地位,民事权利能力即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和资格,具有平等性、普遍性、不可剥夺性以及不得抛弃的特点。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何时开始?以什么为依据?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乍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这一司法解释,对解决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公民的出生时间问题如何准确认定是具有莺要意义的。 值得注意的是,植物人实际上有生命,也即有权利能力,而被宣告死亡的人不管其有没有依然生存,在法律上都视其已经死亡,权利能力消灭。但是,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即法律剥夺了其失踪以前的民事权利能力却又赋予其宣告死亡以后的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何理解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即一个公民,无论其身份、年龄、性别、智力、政治地位其至人身自由等情况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这一条只对一般民事权利有效,即公民的一般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而对于如婚姻等特殊权利能力则因年龄而不同。还有,一国民法可能对外国人的权利能力加以限制。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