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200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修订,将法官的任职条件要求从大专学历提高到大学本科学历。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分析说明此举的意义。

  • 1、
【正确答案】 1、

(1)现代社会生活日趋复杂化,社会分工日益细化,法律规范变得愈来愈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的专业化和职业的专门化即成为社会生活的必须。

因此,要从事法律职业,必须有法律专业知识、经过法律专业培训,已成为普遍的共识。(2)法官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法院审判案件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适应现代社会变化速率加快的需要,法官拥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在此情形下,法官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的质量从而影响到法律目的的实现。因此,适当提高法官任职条件,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3)过去由于认识等原因,我国法官任职条件不是十分严格,其任职条件与行政机关公务员没有大的区别,几乎什么人都可以进。不可否认,其中一些自学成才的今天已经能胜任审判工作,但必须承认,这也是造成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1995年通过的法官法才对学历条件有了明确要求,新修改的法官法又将原来的大专学历修改为本科学历,要求进一步提高,这表明了我国对于法律职业专门化认识更加明确,对于建立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切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坚定决定,这也必将对祖国社会发展、文明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