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法》对某银行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A项正确,银监会属于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具有行政处罚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做出。
B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D项错误,我国罚款原则实行罚缴分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也即是说银监会虽然作出了处罚决定,但一般而言,并不会当场收这笔罚款,所以不用出具收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注意:本题B选项也不严谨,行政复议过程中,罚款原则上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例外情况。但由于本题D选项错误更明显,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