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造价工程师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为什么?
2.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
3.上述扣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4.A、B、C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
因为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
2.应该含有赶上措施费。
因为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60-365)/460=20.7%>20%
3.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
(2)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
(3)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
(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4.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不正确。
因为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5.(1)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为招标属于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