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对“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其价值的源泉, 并且是大于它自身价值的源泉” 的理解。
(1)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像任何商品一样, 劳动力商品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但是, 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 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点。“劳动力的价值, 是由生产、 发展、 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它包括三个部分:
①维持劳动者本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②维持劳动者家属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③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
由于劳动力价值的构成包含历史和道德的因素, 在不同的国家或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 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量和构成是有区别的, 所以劳动力价值的最低界限是由生活上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 一旦劳动力价值降低到这个界限以下, 劳动力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维持。
(2)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
劳动力商品在使用价值上有一个很大的特点, 就是它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 它在消费过程中能够创造新的价值, 而且这个新的价值比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更大。 正是由于这一特点, 货币所有者购买到劳动力以后, 在消费过程中, 不仅能够收回他在购买这种商品时支付的价值, 还能得到一个增殖的价值即剩余价值。 而一旦货币购买的劳动力带来剩余价值, 货币也就变成了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