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 )。
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后优先受偿
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不承担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