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由于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则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 不足部分由企业法人承担补充民事责任
《民通意见》 规定: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