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______
  • 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
  • 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
  • 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赌输掉的1000元现金
  • 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不当得利有四个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不当利益;(2)他方受到损失;(3)(损益变动)二者存在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依据民法学理,诉讼时效已过的债务和赌债均属于自然债务,自然债务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债权人均有受领保持力,因此,债务人之履行对于债权人而言并非不当得利而是正当得利,故A选项“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和C选项“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赌输掉的1000元现金”均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选。
   B选项“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这一事实不构成不当得利的理由,可以从法理与规定两个方面来论证。从法理言之,虽然使甲受损,但是这一行为显然是基于甲主动放弃其利益的行为,而使乙所受利益并非不当利益,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从具体的条文依据看,《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由此可见,即使甲提前支付利息,也属于履行法定义务,乙受之,属于“于法有据”。既然如此,何来不当得利焉?
   D选项“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甲获得不当利益,乙银行受有损失,损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甲得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故成立不当得利,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