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4年9月28日,邢某从当天的晚报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称9月29日某商场开业酬宾,X/Y/Z三款原价千元的手机,现特价98元,每款限供10部,并配有手机图片。邢某看中了X款手机,于第二天一大早乘地铁赶往商场。当邢某第一个来到手机销售柜台前要求购买该款手机时,被营业员告知该款手机已售罄。邢某无奈离开,乘扶梯下楼时,扶梯因故障停止运行,邢某摔倒致身体多处骨折,花费医疗费3.1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
邢某与商场之间是否成立合同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邢某与商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某商场的宣传广告虽为商业广告,但是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因为商业广告符合以下条件,所以属于要约:①要约是特定的人作出的意思表示。⑦要约是向相对人所发出的。所谓相对人,是指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人。相对人可分为特定的相对人和不特定的相对人。特定的相对人,包括具体的公司、企业以及个人,但不一定只限于一人。如果要约人欲出售一批商品,可向若干特定的人发出要约甚至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③要约必须包含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要约的有效成立,必须要在其中体现出要约人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如果不具有要约人主动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愿,不应视为要约。④要约中需包含要约人表明一经承诺将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这也就是说;在要约中。要约人表示,如果要约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必须包含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即意味着作要约意思表示应当包含合同主要条款尤其是价格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价格条款。 该商业广告价格明确、标的确定。属于要约。邢某到商场要求购买手机则构成承诺,所以双方成立合同关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邢某是否有权要求商场以广告所称的98元价格将手机卖给自己?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邢某有权要求商场以98元的价格将手机买给自己。 因为,首先双方已经成立了合同关系,商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其次,虽然商场声称限购10部,但是邢某是第一个到达商场的,商场宣称已经售罄,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商场是否应该支付邢某的医疗费?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商场应当支付邢某医疗费。 因为,《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一、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商场扶梯出现故障,属于管理者没有履行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