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
甲与众达汽车租赁行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仅负出资义务,不参与经营,但参与企业的盈余分配,对外不显示自己的合伙人身份。乙系汽车销售公司,2010年11月5日,众达汽车租赁行从乙公司购买伊兰特轿车两辆,当天付款并交货,均尚未过户登记。结伴来京旅游的丙和丁各向乙公司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自驾游,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未注意到丁尚未取得驾驶证。丙和丁在驾车前往长城途中,丁为了展示车技,在丙驾驶的车辆前方出乎意料地漂移掉头,丙刹车不及,急向右打方向,仍将丁驾驶的车辆车头撞坏,并将路边的行人戊撞伤,丙丁也均受轻伤。经查明,乙公司曾将这两辆伊兰特轿车抵押给A银行,借款20万,均未登记。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丁应当负全责。
问题:
问答题
乙与众达汽车租赁行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隐名合伙合同关系。乙仅负出资义务,不参与经营,对外也不显示自己的名字,乙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众达汽车租赁行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问答题
众达汽车租赁行是否取得了该伊兰特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取得。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依“交付”为生效要件。
问答题
A银行的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成立。根据《物权法》第188条的规定,动产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答题
丙对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承担。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1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丙正常行驶,为紧急避险而将戊撞伤,而险情由丁引发,故应由丁向戊承担赔偿责任,丙无需向戊承担赔偿责任。
问答题
若保险公司理赔后,戊尚有部分损害未获赔偿,戊能否向众达汽车租赁行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能。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