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下列哪些条件除外?(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房地产的限期开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本题直接来源于法条规定,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的有关法律规定。
所谓的“资金不到位”完全是开发商个人原因造成的,甚至是开发商编造的理由,难以查实,故C选项应排除在外。
法律规定的情形都是不可归咎于开发商的外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