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活动时,侦查机关可以扣押的物品和文件有( )。
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
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物品和文件
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物品和文件
在侦查中发现的各种物品和文件
扣押的目的是取得和保全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