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为加强镇压危害封建专制统治和违反伦理纲常的行为。“重罪十条”正式入律,始于北齐。此时形成的重罪十条,也就是后世后称的“十恶”北齐时,在法律上将直接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最严重的十种犯罪置于律首,“一日反逆,二曰大逆,三日叛,四日降,五日恶逆,六曰不道,七日不敬,八日不孝,九日不义,十日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是为“重罪十条”。早在汉代,已有“不道”、“不孝”等罪名,其他如“作上”、“犯上”、“大不敬”、“大逆”、“降叛”、“禽兽行”等罪名,亦见于秦汉以来律令之中。
晋律有不孝罪弃市,南北朝时进一步罗列罪名,《北魏律》规定“大逆不道腰斩”,南梁律规定“其谋反、降、叛、大逆以上皆斩”。为了镇压危害专制统治和违反伦理纲常的行为。
可以看出、晋律、以及南北朝时的“重罪十条”远不及北齐时规定的明确、具体《北齐律》所定“重罪十条”,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维护了封建宗法制度化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强化了对于君权、父权、夫权的保护。隋唐律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十恶”定制。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沿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