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6.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将以前月份外购的原材料一批用于建造厂房,该批材料成本为3000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90元,该企业已在购入当月申报抵扣。工程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3390(数字错误)
贷:库存商品 3000(正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错误)
【正确答案】账务调整如下:
借:在建工程 39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90(红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