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
A.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
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40/%出口
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外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
《外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既可以自行在中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可以委托商业机构代理销售。选项A、B、C都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外资企业法》第16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法第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所以,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都不得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选项D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