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私营酒厂与某商店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酒厂向商店提供贴有名牌商标的伪劣酒12万瓶,每瓶单价2元,共24万元,商店提货时全部付清货款。商店在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并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只付20万元就提走了全部货物。酒厂多次催付货款不成。
请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1) 本合同无效,因为造假酒、卖假酒是违反法律的。
(2) 应当作收归国库所有的处理,因为酒厂和商店双方是恶意串通的,而且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来说,应当收缴12万瓶酒和20万元钱。
(3) 对于这种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还应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行政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