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系统是由( )组成。
前端部分、放大部分和分配部分
前端部分、均衡部分和分配部分
前端部分、传输部分和分配部分
前端部分、均衡部分和终端部分
见《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