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的含义。(中财2011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即使登记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2)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此行为所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信赖物权的公示而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物权,实际上是赋予了登记、交付的公信力。这是公信原则的体现。 公信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但有时不免会削弱真正权利享有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在权利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进行均衡、选择的结果。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