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988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的土地制度进行了修正。关于这些修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禁止土地的使用权转让
B.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土地专属于国家所有修改为土地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
C.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D.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宪法有关土地制度的修改
198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时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根据这一规定,A项的陈述是错误的。2004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时将《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C项的陈述是正确的,B项和D项不包括在这一含义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