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答案一:从刑事诉讼法角度作答
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相比较而言的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具备特定条件的案件时所采取的相对简单的程序,其是简化和省略普通程序的某些环节和步骤后形成的一种程序。
简易程序简化了庭审的相关程序和环节,而程序的简化常常伴随着人权保障水平的降低以及错案的风险,故《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进行了严格限制。
(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①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③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④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这是适用简易程序的类型条件,相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案件性质相对较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事实基础,被告人认罪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重要条件,要求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是为了充分尊重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2)简易程序适用的消极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③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④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答案二:从民事诉讼法角度作答
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所说的简易程序,是指争讼简易程序,包括通常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
在我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限于一审简单的民事案件(包括海事案件)。具体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以下案件:①简单民事案件;②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民事案件(即普通民事案件);③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简单民事案件”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予以证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对于权利的享有者是谁、享有什么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是谁,承担什么义务,比较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诉讼请求、事实和证据没有大的争议。
(2)《简易规定》的除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