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 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①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 而不是实际的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 还没有为民事主体带来实际的利益, 但是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
②民事权利的内容既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的资格, 也包括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都是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以它既可以称为民事权利能力, 也可以称为民事义务能力。
③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具有法定性。 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都由法律加以规定, 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 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思改变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
④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与民事主体人身的不可分离性。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 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不能转让或者放弃, 而且, 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任何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限制和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