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1)转让写字楼收入=8500(万元)
(2) 缴纳的有关税金
①营业税=8500×5%=425(万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425×7%=29.75(万元)
③教育费附加=425×3%=12.75(万元)
④印花税=8500×O.5‰=4.25(万元)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作了扣除。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印花税。据此,本题允许扣除的相关税金仅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金额为467.5万元。
(3) 支付地价款及相关费用2300万元
(4) 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950万元
(5) 按税法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20%,加计扣除金额为:
(2300+2950)×20%=1050(万元)
(6) 由于利息支出能按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故允许据实扣除200万元
(7)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67.5+2300+2950+1050+200=6967.5(万元)
(8) 转让写字楼实现的增值额为8500-6967.5=1532.5(万元)
(9)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为1532.5÷6967.5=22%
(10) 应纳土地增值税=1532.5×30%-0×6967.5=459.75(万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B}}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B}}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