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______。
A.持有公司股份10%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A
B
C
D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章程规定的2/3时、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选项C要注意,本题考的是具体的情形,而不是法律原文,由于1/2小于2/3,因此也要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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