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广州某香料厂在东北炼油厂购买了石油醚35吨,于当天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发往广州。不几日,货物安全抵达广州吉山火车站,站方用电话通知香料厂提货。由于该厂无化工危险品的运输能力,故委托广州A仓库协助运输。主要运输程序是:A仓库组织车辆人员由吉山火车站的铁路大罐车内卸下石油醚,装到汽车罐车上运送到A仓库,再由A仓库分装在
53加仑的铁桶内最后运到香料厂。
A仓库接受香料厂的委托并收取装卸运输费后便开始装卸承运。在往53加仑的铁桶内分装时,由该仓库职工张某带入现场操作,每装完一桶都有相当数量的石油醚流落在桶盖、桶身和地面上。当快装卸完毕时,A仓库组织的个体运输车队带去的装卸工在搬运铁桥板时与凹凸不平的水泥地面摩擦产生了火花,从而引燃了地面上散发的石油醚气体,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烧掉了全部石油醚。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勘查现场,同时也对火灾爆炸的原因及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及时补偿了香料厂的经济损失。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19条的规定,香料厂将向责任者的追偿权以书面形式转让于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得到追偿权后便向A仓库追偿经济损失,经过大量工作,成功地追回了经济损失。
现请回答下列的问题:
多选题
香料厂对自己的损失,可以采用以下哪些方法获得补救?
- A.可以要求A仓库赔偿
- B.可以要求保险人赔偿
- C.只能要求A仓库赔偿
- D.只能要求保险人赔偿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参见《保险法》第44条、《合同法》第394条。
多选题
如果香料厂要求保险人对其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该要求__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参见《保险法》第27条。
多选题
如果保险人对香料厂在火灾中遭到的损失作了赔偿,保险人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权利?
- A.取得代位求偿权,向A仓库追偿
- B.取得追及权,向A仓库追索
- C.要求投保方协助其向A仓库追偿
- D.只能在其给付的赔偿金额内向A仓库追偿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参见《保险法》第44、45条。
多选题
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是________。
- A.发生保险事故是因为第三人的过错
- B.保险人可以在给付保险金之前便取得代位求偿权
- C.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 D.保险人可以放弃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参见《保险法》第44、45条。
多选题
下列对本案的看法正确的是________。
- A.这场火灾是由于A仓库违章作业所致,责任在A仓库
- B.如果香料厂直接向A仓库要求赔偿,保险人即可免责
- C.保险人向香料厂赔偿后即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
- D.保险人向香料厂赔偿后需授权才能取得代位求偿权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参见《保险法》第45条,B误:香料厂获得仓库的赔偿后,保险人才能免责。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U}} {{/U}}
- A.区公安局将方某以故意伤害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明方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证据不足,故对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B.人民检察院对韩某的行为在定性上存在疑问,故对韩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 C.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了证明张某涉嫌犯罪的新证据,同一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张某提起公诉
- D.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系主动投案,可不作为犯罪处理,故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三类不起诉各自不同的适用条件
[解析]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终止诉讼的活动。根据适用条件的不同,不起诉可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是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形的案件作出的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作出的不起诉。(3)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作出的不起诉。适用证据不足不起诉时,应注意把握:第一,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是适用此条款的必要条件。第二,证据不足是指定罪的证据不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①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②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③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排除的;④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第三,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提起公诉。原不起诉决定不予撤销。
本题选项A中,人民检察院对方某一案未经补充侦查即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项规定。选项D中,人民检察院对定性存疑的案件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混淆了案件存疑的对象,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中的“证据不足”是指定罪的证据不足。选项D中,对“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案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法定不起诉,而非定罪但不起诉的相对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