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公民石某与其工作的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石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丁三个公司,石某成为丙公司职员。请问:石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诉讼的特殊情况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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