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企业向职工王某等10人借款,向王某等出具的借据载明的本金共计120万元,借据同时载明借期内年利率20%,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甲企业未偿还任何本息,王某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提出的下列主张中。人民法院可以支持的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1)约定的借期内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按照约定利率计算并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但约定了借期内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20%)”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