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采取多重指标管理理财业务的市场风险限额,但在采用的风险限额指标中,至少应包括( )。
交易限额
止损限额
风险价值限额
错配限额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四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应采用多重指标管理市场风险限额。市场风险的限额可以采用交易限额、止损限额、错配限额、期权限额和风险价值限额等。但在所采用的风险限额指标中,至少应包括风险价值限额。